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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31 】 【选择字号: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封面: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并在此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日期:填写正式上报日期。

正表:

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如有第二、三名称的,填写在第一名称之后的括号内(所有名称都需有文件批准)。

住所:本单位详细办公地址。多处办公的,填写单位领导机关所在地;一处住所多个单位共用的,要填写房间号。如: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25519室。

举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全称。

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五种: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请根据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开办资金:只填写合计数。按提供的验资报告书或资产评估报告书,或由财政部单列户头的一级财务部门出具开办资金证明的合计数填写。

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填写全称,如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分理处;银行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一致。

审批机关:有权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名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批准文号: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号,如中编办字[1996]7号。

执业许可证号: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发行、广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人才交流、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国家实行执业许可的部门颁发的证书号码。

机构规格:按照有关文件批准的填写。

人员编制:以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中的编制数为准,非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此栏为空。

从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分支机构简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宗旨和业务范围:参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填写。一般不超过150字。(含标点、空格)

(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本申请书填写的情况属实”,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

举办单位意见:填写“同意”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应详细填写。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事证第××号、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